正确答案:

基本法律

B

题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称为

解析:法律作为卫生法的渊源,包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非基本法律,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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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丹毒的主要病因病机是
  • 从邪侵犯,血分有热,郁于肌肤

  • 解析:素体血分有热,或在肌肤破损处有湿热火毒之邪乘隙侵入,郁阻肌肤而发丹毒。本病总由血热火毒为患,凡发于头面部者,多挟风热;发于胸腹腰胯部者,多挟肝脾郁火;发于下肢者,多挟湿热;发于新生儿者,多由胎热火毒所致。

  • [单选题]不属于神乱常见临床表现的是( )
  • 倦怠乏力


  • [单选题]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最常见的病因是
  • 肾上腺醛固酮腺瘤

  • 解析:肾上腺醛固酮腺瘤:发生在肾上腺皮质球状带并分泌醛固酮的良性肿瘤,即经典的Conn综合征,是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主要病因,临床最多见的类型,占65%~80%,以单一腺瘤最多见,左侧多于右侧。

  • [单选题]瘀血胃痛的特点
  • 胃脘刺痛

  • 解析:瘀血疼痛的特点是固定不移,疼痛剧烈,多为刺痛。

  • [单选题]"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指
  • 阳病治阴

  • 解析: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意即用苦寒药治疗热证,而热不退,反见增重,这不是有余的热证,而是肾阴(真阴)不足的虚热,故治疗应滋阴补肾。因热病易致阴伤,逼津外泄而消烁阴津,是耗伤机体阴液,唐代王冰解释为:“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其意是用滋阴壮水之法,以抑制阳光火盛。迨至明代张景岳在《类经》中,作了较为全面而具体阐释,谓:“诸寒之而热者,谓以苦寒治热而热反增,非火之有余,乃真阴不足也,阴不足则阳有余而为热,故当取之于阴,谓不宜治,总的意思就是 用补阴的方法治疗阴虚发热的病症。

  • [单选题]下列几项中,属流行性出血热典型表现的是
  • 皮肤黏膜出血点

  • 解析:流行性出血热发热期可出现毛细血管损害,表现为皮肤黏膜充血、软腭针尖样出血点、眼结膜片状出血。黏液脓血便是细菌性痢疾的典型表现。四肢抽搐、顽固性呕吐是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典型表现。发热、盗汗是结核患者的中毒表现。腹泻、呕吐是霍乱患者的主要表现。

  • [单选题]提示COPD患者出现肺动脉高压的体征是
  • 肺动脉瓣区第二心音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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