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血糖控制不满意,伴有血管病变,合并重度子痫前期、胎儿生长受限,应促胎肺成熟后立即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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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25岁初产妇,G2P0,其母亲及姐姐均为糖尿病患者,该孕妇怀孕以前查体无异常发现,现妊娠28周,OGTT(75g)示:空腹血糖5.4mmol/L,1小时血糖11.3mmol/L,2小时血糖8.4mmol/L,3小时血糖6.9mmol/L。
解析:2.妊娠期糖尿病分娩时机应尽量推迟终止妊娠的时间。血糖控制良好,孕晚期无合并症,胎儿宫内状况良好,应等待至妊娠38~39周终止妊娠。血糖控制不满意,应及早抽取羊水,了解胎肺成熟情况,并注入地塞米松促胎儿肺成熟,胎肺成熟后应立即终止妊娠。妊娠合并糖尿病本身不是剖宫产指征,有巨大胎儿、胎盘功能不良、胎位异常或其他产科指征者,应行剖宫产。对糖尿病病程>10年,伴有视网膜病变及肾功能损害、重度子痫前期、有死胎、死产史的孕妇,应放宽剖宫产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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