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销售假药和虚假广告行为
D
题目:2003年8月15日上午8点半至9点,根据群众举报,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执法人员在某现场聆听了都江堰市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其产品“泰元胶囊”的宣传讲座,经发现该企业夸大其产品“泰元胶囊”(保健食品)能够治疗各种风湿病、颈椎病、腰腿疼等疾病,并现场销售了两天,出售了50盒,获得违法所得4000元。
解析:禁止生产(包括配置)、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①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该企业夸大其产品“泰元胶囊”(保健食品)能够治疗各种风湿病、颈椎病、腰腿疼等疾病,是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属于假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该企业宣传其“泰元胶囊”能治疗人体疾病,属于非法的虚假宣传。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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